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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藏标准

发布时间:Jan 18, 2024 | 作者:


对拟征集的藏品,由县博物馆组织黄梅县相关专家初步遴选,并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具体如下:

(一)初步评估:黄梅县相关专家对近年来经市场调查摸底且有意出让的藏品,进行初步遴选和评估,并出具初评报告。黄梅县相关专家主要从相应领域或从事文博专业研究人员中选聘。

(二)鉴定评估:参照省内外文博行业,经推荐拟委托在行业内具有权威且达到较高水平能力的湖北省文物信息交流中心作为第三方征集藏品鉴定评估机构,湖北省文物信息交流中心根据藏品类别,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征集藏品进行鉴定评估,并出具鉴定评估意见书。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的鉴定评估意见将作为藏品征集的重要依据。

(三)对急需征集或有一定收藏价值的藏品,如遇藏品有可能流失等特殊情况,可直接组织县专家对拟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评估,根据县级专家鉴定评估价,经汇报相关部门同意后(5000元以下的,博物馆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审批同意;5000元至2万元博物馆班子集体研究决议审批同意,2万元以上新馆布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直接予以购买。

 

 

征集工作流程

(一)细化清理工作

1、对近几年接受社会捐赠、收缴移交、借展、零星出让收购的各类资料、音像类、民俗文化类、历史文物类等,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保留收集的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统一集中分类保管。

2、对计划纳入文物修复和文物及展品制作复制范围的,应全面做好清理造册分类登记以及基本信息、音像资料等收集整理工作,为检测和编制修复方案尽可能提供完整资料。

3、对拟征集的藏品及展品清单目录、结合内容大纲进行校对复核、尽可能达到无误精准,同时,还应考虑到陈列布展深化设计过程中的变更、增减替换展项展品的,应及时对征集藏品作出相应调整。

(二)对照清单面向社会广泛征集

1、征集对象主要以单位、行业协会、收藏个人等。

2、对近年市场调查摸底和提供线索的情况进行复核,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

3、做好临展厅多套备选方案计划,对自行主办的临展涉及到展品征集的、应早谋划列出清单,对有意愿合作主办临展的、早谋划多接触并提出合作方案。

(三)时间及任务安排

1、征集藏品是一项时间跨度长、覆盖面广、门类繁多复杂需调动全馆人员参入。所有清单分类调整复核工作、具体由汪瑾、何建芬、高永利、黄子梅负责落实。

2、征集工作任务分解和时间安排、将在工作计划中细化明确。

3、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变更、调整、重大发现或政策性无法决策的事项应逐级上报、待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