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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纪律

发布时间:Jan 15, 2021 | 作者:


1月12日,县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五大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系列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市纪委《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坚决守牢今冬明春疫情防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把春节期间和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摆在当前重中之中的位置,坚决用铁的纪律和严的作风,为全县春节期间和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强调


要严守疫情防控政治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领其要意、知其根本,及时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落实举措,慎终如始,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疫情防控时期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




《通知》要求


要严明疫情防控组织纪律。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通告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必行。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管理,大力提倡以视频方式召开大型会议,确需举办线下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的,必须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并制定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梅居家过节,非必要不离梅,确需离梅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得操办婚丧喜宴,确需举办的,除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正常报告程序外,必须严格遵守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5号通告规定;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旅居史、体温监测等防控需要的情况,不得瞒报、谎报、错报、漏报。




《通知》强调


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关于“七个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实现全域覆盖、全员动员、全时管理,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包保”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各工作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坚决筑牢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责任,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有”,坚决守住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通知》要求


严格疫情防控群众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舆论氛围。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


严谨疫情防控生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聚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严格执行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的规定,不聚众赌博、不聚集饮酒。带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主动配合、接受、服从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查管理。




《通知》要求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紧盯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落实情况,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和频次。对在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停职,专司疫情防控工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报告、不请示,擅自脱离防控岗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按相关纪律规定严查重处;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众赌博、聚集饮酒,违规聚会、聚餐,不服从防控管理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再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